顯微硬度計對試樣的基本要求
1.顯微硬度計對于工件粗糙度有要求,粗糙度Ra值一般不能超過0.1微米,否則會影響測量精度;如粗糙度達不到要求,用戶需用金相拋光機或其他拋光設備對試樣被測表面進行拋光處理,使其Ra≤0.1μm。
2.如試件很小或試樣形狀不規(guī)則(比如:0.1mm直徑的鋼絲,0.3mm直徑的彈簧),像這些小零件用戶需將試件用金相鑲嵌機器鑲嵌好,目的是將試樣固定在模具里,然后用金相研磨拋光機對表面處理后再進行試驗。如試樣是異形/形狀不規(guī)則需要切割成小樣,然后用金相研磨拋光機處理后方可測試;
3.一般較硬的試樣最小厚度建議不低于0.05mm,較軟試樣厚度建議0.2~0.3mm以上,試樣最大厚度建議控制在60-70mm以內;
4.被測試樣重量一般建議不應大于10kg,如零件較重請切割取樣測量,否則會壓壞硬度計或工作試臺;
5.試樣的長度和寬度建議在50mm*50mm以內,如尺寸較大零件需切割取樣后測量;
6.被測試樣盡量上下面平行,被測表面光亮清潔,不得有劃痕、銹跡或裂紋等缺陷;
7.如果表面沾有油脂和污物,則會影響測量準確性。在清潔試樣時,可用酒精或乙醚抹擦;